声明

本文是学习GB-T 5156-2022 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 而整理的学习笔记,分享出来希望更多人受益,如果存在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的分类、质量保证、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

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与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镁及镁合金热挤压型材(以下简称型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3499 原生镁锭

GB/T 4297 变形镁合金低倍组织检验方法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5153 变形镁及镁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3748(所有部分) 镁及镁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16865 变形铝、镁及其合金加工制品拉伸试验用试样及方法

GB/T 17432 变形铝及铝合金化学成分分析取样方法

GB/T 32792 镁合金加工产品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YS/T 627 变形镁及镁合金圆铸锭

3 术语和定义

本文件没有需要界定的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4.1 产品分类

型材的牌号、状态应符合表1的规定。需要其他牌号、状态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

合同)中注明。

GB/T 5156—2022

1 牌号及状态

牌号

状态"

Mg9999、AZ31B、AZ40M、AZ41M、AZ61A、AZ61M、ME20M、M1C,M2S、ZE20M

H112

AZ80A

H112、T5

ZK60A、ZM51M、ZK61M,ZK61S,VW75M

T5

新、旧牌号及状态对照表见附录A。

4.2 产品标记

型材的标记按照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尺寸、规格的顺序表示。

示例1:AZ31B 牌号、H112 状态、型号为 XC141-7不定尺型材,标记为:

型材 GB/T 5156—2022 AZ31B-H112 XC141-7

示例2:ZK61M 牌号、T5 状态、型号为 XC6283、定尺长度3500 mm
的型材,标记为:

型材 GB/T 5156—2022 ZK61M-T5 XC6283×3500

5 质量保证

型材生产用铸锭尺寸偏差、低倍组织及外观质量应符合 YS/T 627的规定。

6 要求

6.1 化学成分

Mg9999 的化学成分应符合 GB/T3499 的规定,其他牌号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153 的规定。

6.2 尺寸偏差

6.2.1 一般要求

型材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供需双方签订的技术图纸的规定或参见《铝及铝、镁合金挤压型材图册》,
技术图纸或《铝及铝、镁合金挤压型材图册》中未规定尺寸偏差时,型材尺寸偏差应符合6.2.2的规定。

需方对尺寸偏差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6.2.2 其他要求

6.2.2.1 截面尺寸偏差

截面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截面尺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名义尺寸

允许偏差

≤3.00

±0.35

>3.00~6.00

±0.45

GB/T 5156—2022

2 截面尺寸偏差 (续)

单位为毫米

名义尺寸

允许偏差

>6.00~12.00

±0.55

>12.00~25.00

±0.65

>25.00~50.00

±0.75

>50.00~75.00

±0.90

>75.00~100.00

±1.40

>100.00~150.00

±2.00

>150.00

±2.50

对于具有不均匀截面且截面处壁厚变化大于3倍的空心型材,其允许偏差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会签图纸中注明。

6.2.2.2 角度偏差

角度允许偏差为±2°。

6.2.2.3 平面间隙

6.2.2.3.1 6.2.2.3.2

2 mm。

实心型材平面间隙不应大于被检型材平面宽度的2%,但最大间隙值不应超过1 mm。

半空型材与空心型材平面间隙不应大于被检型材平面宽度的2.5%,但最大间隙值不应超过

6.2.2.4 曲面间隙

曲面间隙有要求时,由需方提供检验样板,其间隙不大于弧长的1%。需方未提供样板可不检验。

6.2.2.5 弯曲度

弯曲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3 弯曲度

单位为毫米

壁厚

每米弯曲度

≤4.00

10.00

>4.00~10.00

4.00

>10.00

2.00

6.2.2.6 扭拧度

每米长度上的扭拧度不应大于型材公称宽度的5%,全长上的扭拧度不应大于型材公称宽度

的 1 2 % 。

6.2.2.7 圆角半径

圆角半径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GB/T 5156—2022

表 4 圆角半径偏差

单位为毫米

圆角半径

允许偏差

≤1.00

±0.40

>1.00~3.00

±0.75

>3.00~10.00

±1.50

>10.00~25.00

±2.00

6.2.2.8

6.2.2.8.1 定尺或倍尺交货的型材,允许偏差应为+20 mm,
倍尺交货时,每个倍尺应留5 mm 锯口。

6.2.2.8.2 非定尺交货的型材,交货长度应为1000 mm~6000 mm。

6.2.2.9 切斜度

型材两端应切齐,切斜度不应超过3°。

6.2.2.10 波浪度

型材波浪高度不应超过1 mm, 每米长度上不应多于1处波浪,但高度小于0.2 mm
的波浪不计

在内。

6.3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型材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需方有其他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

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5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合金牌号

供货状态

产品

类型

抗拉强度(Rm)

MPa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0.2)

MPa

断后伸长率(A)

%

不小于

Mg9999

H112

型材

130

60

10.0

AZ31B

H112

实心型材

220

140

7.0

空心型材

220

110

5.0

AZ40M

H112

型材

240

5.0

AZ41M

H112

型材

250

5.0

AZ61A

H112

实心型材

260

160

6.0

空心型材

250

110

7.0

AZ61M

H112

型材

265

8.0

AZ80A

H112

型材

295

195

4.0

T5

型材

310

215

4.0

ZE20M

H112

型材

210

120

19.0

GB/T 5156—2022

5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 续 )

合金牌号

供货状态

产品

类型

抗拉强度(Rm)

MPa

规定非比例延伸强度(R02)

MPa

断后伸长率(A)

%

不小于

ZK60A

T5

型材

310

235

12.0

ZK61M

T5

型材

310

245

7.0

ZK61S

T5

型材

310

230

5.0

ZM51M

T5

型材

310

260

10.0

M1C

H112

型材

215

140

13.0

M2S

H112

型材

210

155

10.0

ME20M

H112

型材

290

9.0

VW75M

T5

型材

430

320

3.0

截面积大于140cm²的型材力学性能附实测结果。

6.4 硬度

需方有硬度要求或型材无法进行室温拉伸力学性能试验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并在订货单(或合

同)中注明硬度值要求及试验方法。

6.5 低倍组织

6.5.1
型材的低倍组织上不应有裂纹、裂口、气孔、缩尾、光亮环及大晶粒等破坏金属连续性缺陷。

6.5.2 型材的低倍组织可存在深度不超过偏差余量之半的成层存在。

6.5.3 壁厚大于10 mm 的 ZK61M
合金型材应进行粗晶环检验,粗晶环深度不应大于5 mm。

6.6 外观质量

6.6.1 型材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纹、腐蚀斑点和各种压入物。

6.6.2
型材表面可存在不超过负偏差的起皮、碰伤和压陷以及不超过负偏差之半的凹坑、划伤和个别
擦伤。所有允许缺陷的总面积不应超过每米型材外表面积(不含端面)的4%。

6.6.3 型材表面可存在轻微挤压痕,其深度不应超过0.1 mm。

6.6.4
型材表面宜进行氧化处理,其氧化层应完好,不露基体金属。如不进行氧化处理,型材的其他防
腐保护措施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明确。

7 试验方法

7.1 化学成分

7.1.1 型材的化学成分分析及仲裁按 GB/T
13748(所有部分)规定的方法进行,取样应符合 GB/T 17432的规定。

7.1.2 分析数值的判定应采用修约比较法,数值修约规则按 GB/T 8170
的有关规定进行,修约数位应

与 GB/T 3499及 GB/T 5153 中规定的极限数位一致。

GB/T 5156—2022

7.2 尺寸偏差

7.2.1 截面尺寸偏差

进行测量时,应采用精度不低于0.02 mm 的量具。

7.2.2 平面间隙

将型材放置在检查平台上,型材借自重达到稳定时,沿宽度方向测量型材与平台之间的最大间隙值

(T。),如图1所示,该值即为型材的平面间隙(T)。

style="width:9.5934in;height:3.76002in" />

标引序号说明:

1 — 实心型材;

2 — 半空型材;

3 —— 空心型材;

4 ——检查平台;

Li— 型材被检平面宽度;

S — 型材所包围的中空面积;

X — 开口部分宽度;

T,—— 型材的平面间隙。

型材所包围的中空面积(S) 不小于开口部分宽度(X) 平方的2倍。

1 平面间隙示意图

7.2.3 曲面间隙

如图2所示,将标准样板紧贴在型材的曲面上,测量型材曲面与标准样板之间的最大间隙值(T),

该值即为型材的曲面间隙(T)。

GB/T 5156—2022

style="width:4.36002in;height:3.3066in" />

标引序号说明:

1 — 受检型材;

2 ——检查样板;

L₂- 型材曲面弦长;

T,— 型材的曲面间隙。

2 曲面间隙示意图

7.2.4 扭拧度

7.2.4.1
扭拧度测量时,将型材置于检查平台上,并使其一端紧贴平台,型材借助自重达到稳定时,测量
型材翘起与平台间的间隙值。可用卡尺、塞尺或专用工具进行检测。

7.2.4.2
测量型材全长扭拧度时,如图3所示,测量型材翘起高度 T 和 T₂ ,T₂ 与 T;
的差值即为型材

的全长扭拧度。

7.2.4.3
测量任意一米扭拧度时,在型材上选定任一米两端为A 点及B
点,如图3所示,采用测定全长

扭拧度方法,分别测定A 点及B 点的翘起高度,并计算A 点和B
点的扭拧度差值即为该米扭拧度。

style="width:10.97337in;height:4.54014in" />

标引序号说明:

1 ——检查平台;

2 - 受检型材;

Ti、T²— 型材翘起端的两侧端点与平台间的间隙;

L - 受检型材全长。

3 扭拧度示意图

7.2.5 圆角半径

测量应使用角度尺等量具测量型材存在圆角处的半径(R₁ 、R₂),
测量方法如图4所示。

GB/T 5156—2022

style="width:2.62668in;height:3.21332in" />

标引序号说明:

R₁ 、R₂— 型材圆角半径。

4 圆角半径示意图

7.2.6 切斜度

测量时,将型材置于检查平台,待型材稳定后,使用拐尺配合测量型材端面与拐尺间角度(β),测量

方法如图5所示。

style="width:9.97336in;height:3.79346in" />

标引序号说明:

1- 检查平台;

2 — — 受检型材;

3 — — 拐尺;

β——型材端面与拐尺间角度。

5 切斜度示意图

7.2.7 其他尺寸

采用相应精度的直尺、米尺、卷尺和塞尺等量具测量。

7.3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检验按GB/T16865 规定的方法进行。

7.4 硬度

7.4.1 需方有洛氏硬度要求时,检验按 GB/T
230.1规定的方法进行,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7.4.2 需方有布氏硬度要求时,检验按 GB/T 231.1
规定的方法进行,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7.4.3 需方有维氏硬度要求时,检验按 GB/T
4340.1规定的方法进行,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GB/T 5156—2022

7.5 低倍组织

低倍组织检验按 GB/T4297 规定的方法进行。

7.6 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用目视检查。对缺陷深度不能确定时,可采用打磨法测量。

8 检验规则

8.1 检查和验收

8.1.1
型材应由供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8.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文件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观质量及尺寸偏差的异议,应在收到
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供需
双方应在需方共同进行仲裁取样。

8.2 组批

型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合金牌号、状态、规格组成,批重不限。

8.3 检验项目

每批型材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应为化学成分、尺寸偏差、室温拉伸力学性能、硬度、低倍组织

及外观质量检验。

8.4 取 样

型材的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6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

按GB/T 17432的规定,每熔次取一个试样

6.1

7.1

尺寸偏差

逐根检验

6.2

7.2

室温拉伸力学性能

按GB/T 16865的规定,挤压前端,每批(或热处理炉)按

根数取10%,不少于2根,每根取1个试样

6.3

7.3

硬度

挤压前端,每批(或热处理炉)按根数取10%,不少于2

根,每根取1个试样

6.4

7.4

低倍组织

挤压尾端,每批(或热处理炉)按根数取10%,不少于2

根,每根取1个试样

6.5

7.5

外观质量

逐根检验

6.6

7.6

8.5 检验结果的判定

8.5.1
任一试样的化学成分不合格时,型材能区分熔次的,判该试样代表的熔次型材不合格,其他熔次

GB/T 5156—2022

型材依次检验,逐个熔次判定。不能区分熔次的判该批型材不合格。

8.5.2 任一产品的尺寸偏差不合格时,判该根型材不合格。

8.5.3
任一试样的力学性能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包括原来
不合格型材)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
方协商可由供方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8.5.4
任一试样的硬度不合格时,应从该批(或热处理炉)型材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包括原来不合
格型材)进行重复试验。若重复试验结果中仍有试样性能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协
商可由供方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8.5.5 任一试样的低倍组织不合格时,按下列原则判定:

a)
因裂纹、光亮晶粒、夹杂物等冶金缺陷不合格时,判该批型材不合格。经供需双方协商可由供
方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b)
因成层、缩尾、粗晶环不合格时,应从型材挤压尾端切去一段重复试验,直至合格,则该批中其
他型材均应按受检型材上述缺陷分布的最大长度切尾或逐根检验,逐根判定。

8.5.6 任一产品的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判该根型材不合格。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9.1 标志

9.1.1 在验收合格的型材前端应打上下列印记(或挂有下列印记的标牌):

a) 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b) 批号;

c) 合格牌号;

d) 供应状态。

9.1.2 平面部分的宽度小于40 mm
的型材或形状不便打印的型材前端每批(或每箱)拴挂两个标牌。
标牌上应打上合金牌号、供应状态、批号和供方技术监督部门的检印。

9.1.3 型材的包装箱标志参照GB/T 32792 的规定执行。

9.2 包装、运输和贮存

9.2.1
型材宜涂油包装,如有特殊要求时,应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并在订货单(或合同)中注明。

9.2.2 型材的包装、运输、贮存的其他要求参照GB/T 32792 的规定执行。

9.3 质量证明书

每批型材应附有产品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

c) 牌号;

d) 状态;

e) 尺寸规格;

f) 产品批号;

g) 净重及件数:

h) 各项分析检验结果;

i) 供方质检部门的检印;

j) 本文件编号:

GB/T 5156—2022

k) 包装日期(或出厂日期)。

10 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订购本文件所列产品的订货单(或合同)内应包括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牌号;

c) 状态;

d) 尺寸规格;

e) 重量(或件数);

f) 需方的特殊要求:

— 特殊的尺寸偏差要求;

——特殊的室温拉伸力学性能要求;

- 特殊的硬度要求;

— 特殊的外观质量要求;

--特殊的包装要求; — 其他特殊要求;

g) 本文件编号。

GB/T 5156—2022

A

(资料性)

新、旧牌号及状态对照

A.1 镁合金新、旧牌号对照见表 A.1。

A.1 镁合金新、旧牌号对照表

新牌号

旧牌号

AZ40M

MB2

AZ41M

MB3

AZ61M

MB5

ME20M

MB8

ZK61M

MB15

A.2 镁合金新、旧状态对照见表 A.2。

A.2 镁合金新、旧状态对照表

新状态

旧状态

H112

R

T5

S

T6

CS

新、旧状态解释参见GB/T16475的相关规定。

style="width:3.12653in" />GB/T 5156—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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